本协议公布日期:2023年2月7日。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平台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平台客服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签约主体

  1. 1.1、本协议由上海必有回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可统称为“拍卖人”或“千岛”)与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的千岛用户(以下简称“竞买人”或“您”)签署。

第二条:立约背景

  1. 2.1、为维护千岛的竞价交易秩序,规范卖家与竞价者、买家的竞价行为,保障卖家、竞价者与买家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协议。
  2. 2.2、千岛仅向竞价者提供竞价技术平台,其中,本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站空间由千岛提供。竞价技术平台上的拍品信息及拍品相关描述(以下统称“拍品信息”)竞价者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价者在充分理解竞价公告、本协议及《竞拍须知》等与拍品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品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竞价。您通过千岛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竞价且竞价成功的,您将受到本协议及《竞拍须知》的约束。千岛并非货物销售主体,也不是《拍卖法》意义上的拍卖人或委托人,不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卖方、竞买人、买受人有关的相应义务。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1. 3.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千岛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时起生效。
  2. 3.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千岛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竞拍须知》、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拍品介绍。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千岛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附件或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如有任何变更,千岛将在APP上以公示形式通知您。任何修订和新规则及流程一经公布将在公布七日后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继续参与竞价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条款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定义

  1. 4.1、卖家:将拍品通过千岛交易服务进行出售者;
  2. 4.2、竞价者:应为与拍品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竞价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须符合法律、法规,竞价者不得对自身委托的拍品出价,否则引起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者,竞价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4.3、买家:指以竞价中最高价购得竞价标的的竞价者。竞价中获胜,最终有权购得拍品的竞价者。
  4. 4.4、以现状竞价:本次竞价以拍品的现状进行竞价。本平台提供的竞价资料、以及对拍品的描述,仅供竞拍者参考,本平台(包括委托人)对拍品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标的物的材质、重量、品相、成色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价者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价者在充分理解竞价公告、本《竞拍须知》等与拍品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品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竞拍。一旦参加竞价,即表示竞价者已经完全了解拍品的情况(包括拍品的质量和瑕疵),拍后无悔、竞拍者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价者自行承担责任。
  5. 4.5、出价:竞价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者按网络系统设定的该拍品当前价对应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价,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所有竞价者的出价和出价接受时间均以竞价平台服务器接收并记录为准。竞价者应认真严肃进行竞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6. 4.6、代理出价:系统设有代理出价功能,系统接受、确认并显示的竞价者出价遵循这一功能设置。系统支持代理出价的方式,即系统根据竞价者输入的可接受最高出价金额,在有其他竞价者出价时,自动以最小加价金额向上出价,以维持竞价者最高出价者的位置,直到竞价者的最高出价被其他竞价者超过为止。如果代理出价设置的最高出价金额与其他竞价者出价相同,则最先设置该价格者领先被系统接受。代理出价的价格对其他竞价者是保密的。代理出价的价格只能增加、无法减少或者取消;
  7. 4.7、成交原则:网络竞价的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竞价时间截止时,按竞价者的出价,在当前出价高于保留价时,出价最高者成交;如竞价时间截止时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即视为流拍。最高出价相同者,以系统记录的出价时间先者成交,即为有效成交(不论是否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价过程自动实时显示于网站竞价页面;
  8. 4.8、佣金:竞价平台与竞价者预定的佣金比例。买家在成交后向竞价平台缴纳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的约定的各拍品佣金比率的佣金;
  9. 4.9、付款方式:竞价者可通过余额支付,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保证金,买家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成交款及佣金(保证金暂不做抵扣);

第五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条件

  1. 5.1、其已确认接受《网络竞买协议》,且成为千岛用户。
  2. 5.2、竞价者自愿缴纳保证金,在竞价出价时需要支付对应拍品的竞价保证金。
  3. 5.3、竞价者进行网络竞价登记,在本场竞价会前与竞价平台签署《网络竞买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确认参加竞价,系统会自动分配竞价号牌。
  4. 5.4、千岛未拒绝其参与竞拍的申请。

第六条:竞价服务及买家义务

  1. 6.1、千岛同意向竞价者提供稳定的竞价平台技术服务,使竞价者参与的竞价得以顺利进行;竞价者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竞价平台技术服务。
  2. 6.2、在展示期内,竞价者有权向平台相关负责人、独立咨询机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和查验拍品的相关情况。竞价者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拍品的瑕疵、真伪、品质、价值等已有充分了解及接受认可,且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平台就此类争议不提供相关担保责任。
  3. 6.3、竞价者自愿缴纳保证金,竞价者可通过余额、微信或支付宝缴纳保证金。逾期未付清竞拍成交价款及佣金、弃标属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参与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 6.4、在竞价有效期内您确认出价的,根据约定的保证金类型千岛有权在锁定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金;如您已竞价成功保证金将自动冻结,竞价成交价款和佣金须在24小时内付清。竞价成功后竞价者支付全部标的价款后保证金将退回保证金账户,任一拍品未支付保证金均无法退还(保证金暂不做抵扣);已成交逾期未付清价款、弃标均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竞价成功的竞价者缴纳的保证金1至3天内原路径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5. 6.5、买家付清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和竞价佣金后,方可进行拍品的交付,拍品的交付以当时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家全额支付成交款和佣金后,该拍品风险及所有权将转移至买家,如果是虚拟拍品,转移后概不退换;如果是实体拍品,对该竞价标的的运输、保险(物品保价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家承担;如需额外保价或对运输包装有特别要求,请及时联系平台告知,否则视为普通默认运输及包装方式,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拍品交付时间将根据成交付款顺序依次发货,除节假日外及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可发出;平台在打包后统一录入单号,物流公司非即刻揽件,1-2日后可查询物流信息。买家务必当面签收并查验货品,签收即代表确认货品完好,如未验货而直接签收的,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后续概不负责!如14天未登录平台确认收货,系统将默认确认收货,默认收货后如有破损等问题,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如有严重破损可拒签,已保价标的如有破损,请自行与物流方索赔。

第七条:买家的违约责任

  1. 7.1、买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竞拍标的的价款和约定佣金,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约定佣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家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款的,视为违约,竞价佣金和竞价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2. 7.2、在竞价结束之时起的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成交价格支付拍品价款及佣金。
  3. 7.3、为了维护千岛的竞价交易秩序,防止竞价者恶拍,尽量避免并妥善处理卖家、竞价者之间的交易纠纷,您参与竞价时止付锁定的保证金将为本次竞价提供保障。如您出现竞价不买行为,您同意千岛有权划扣您的竞价保证金用于赔付竞价平台;千岛仍有权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对您进行处理。

第八条:协议终止

  1. 8.1、竞价者未竞价成功的,本协议自保证金释放之时起终止。
  2. 8.2、竞价者竞价成功且未出现竞价不买情形的,本协议自交易成功之时起终止。
  3. 8.3、本协议(含《竞价须知》等规则)调整时,您明示并通知千岛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千岛收到您通知之日且在竞价平台发布调整公告的七日内以最早时间起终止。
  4. 8.4、千岛有权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公示公告、短信,竞价平台中通知、私信、邮件等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5. 8.5、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